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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他当排长是因为没人跟他争,真正的众望所归。
当了排长之后,他倒是显示出另外一面,训练的时候,他不刻意要求别人如何,就只会以身作则,学习所有的技术要领都是一丝不苟,从来不偷懒,手底下人看他一个读书人都这么认真这么吃苦,都不好意思偷懒耍滑,也跟着努力训练,这才能在训练中获得第一名。
总之,这个郑云是个貌似挺厉害的家伙,如果他说的这些经历都是真的,还真让李志高觉得有捡到宝的感觉。
其次是林三喜。这是一个身材敦实,长相也很憨厚的家伙,他自称是四川人,码头苦力出身,早期还是哥老会成员,后来进了重庆的巡防营当了个大头兵,只因为后来给人出头的时候误伤了一个军官,怕被报复,就偷偷跑了出来,一直跑到这里,经历倒是简单多了。
他当排长,跟大多数人一样,那是真正靠拳头硬打出来的,据说他原本想去南京应聘当新军,不过看到这边待遇好,就来了这边。因为他毕竟当过兵,熟悉一些军事技能,所以他带的兵训练的也不错,之所以排名第二,主要是他的兵队列方面稍微差了一筹,但射击却比郑云的排略强。
最后是王二彪,这个人李志高也算早就认识了,也早就看好他,果然这次也是不负众望,虽然没有得到第一,但能得到前三也是很不错的,毕竟这次的考试成绩相差都不大。他的说辞跟上次差不多,他自称是山东济宁人,因为逃荒才来这边投奔亲戚,最后亲戚找不到了,身上也没盘缠了,发现这边招兵,就过来了。至于他的功夫,他说是学的杂家,什么都学了一点,认字则是从小在私塾里学的。
虽然感觉王二彪说的有些太简略,不过他坚持这么说,李志高也就不再强求了。
大概问清楚他们三个的底细后,李志高就让他们退下,带着士兵先休息休息,等下另有安排。
其实,按照刚才的问话,这三个人中无疑郑云是水平最高的,能文能武,按说当警卫排是最好的,不过他的文化水平最高,玩炮兵似乎更合适,毕竟炮兵才是技术要求最高的,至于武功嘛,这东西李志高从来不是真的很在乎。
郑云玩炮兵了,警卫排按说应该给第二名,可惜林三喜文化太差了,虽然不能说不识字,但水平也很有限,远远不如郑云,也不如王二彪,而且他的做事风格有一股匪气,对部下的管教也是老一套的威压式管束,不适合当警卫排。
相反,王二彪的排虽然综合能力都不如前两人,但王二彪最重要的特点是听话,李志高观察了他很久,这个人从来不是很突出,但对上面的命令执行的却是最彻底。
这么一想,李志高也就有了最后的决定,那就是让郑云去管炮兵排,让林三喜当普通排,警卫排则给王二彪。
不过警卫排毕竟是亲卫,所以李志高不放心,又把王二彪招来问了一番话。
“怎么样,王二彪。”单独两个人见面的时候,李志高又是先一番笑容的道,“在这里过的如何?”
“回大人,一切都好。”王二彪抱拳行礼道。
“哦?怎么个好法?能说说我听么?”
“这……”王二彪顿了顿,继续道,“回大人的话,在这里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饷银发的足,大人待我们也很好,所以一切都好。”
王二彪这倒没说错,李志高这边待遇就不说了,薪水方面绝对可以跟新军对抗,至于实际待遇就高出新军一大截了。
在吃上面,除了米饭管饱外,副食也基本做到每顿饭有一菜一汤一咸菜,早饭还多加一个鸡蛋。菜是隔几天变一个花样,汤基本都是肉汤,虽然不是顿顿吃肉,但光从吃上面看,全中国再也找不出一个地方能有这待遇了。
穿就更不提了,李志高带来的那批学生迷彩训练服,轻便耐磨,比棉布衣服耐穿多了,而且也好看,一旦破损了,小地方自己缝一下就行,要是破的大,也不用担心,直接找军需官,也就是刘润生换一套新的就行。
住也是不错,这边住的都是那种奇怪的铁房子,但看起来挺结实,保温也不错,加上人多,天气也不太冷,大家一起进来后,就算不生炉子,也是一点也不冷,更不用提还有厚厚的棉被了。
总之,按照王二彪的标准看,在这个军营里的生活,那是比很多小地主都强了,也正因为珍惜这份优越的生活,他们才那么听话。
“不错,你很实在。”李志高笑了笑,“王二彪,对你的过去,既然你不想多说,那我也就不再多问,你放心就是了。在这里我只想问你,如果有人要害我,你肯不肯替我出头,肯不肯替我卖力?”
“回大人!”王二彪再次一抱拳,单膝跪地,仰着头底气十足的道,“大人收留了我,给我好吃好喝,没强迫过我什么,也从没看不起我过,可说是待我恩重如山,我王二彪不是个不识抬举的,谁要敢害大人,就得先迈过我的尸体!”
“如果是朝廷的人呢?”李志高盯着王二彪的眼睛,“如果是官兵有人要害我,你还肯为我卖命冲锋么?”
“朝廷?”王二彪撇撇嘴,“莫说是朝廷,天王老子来了,我也不怵!谁要害大人,我就跟他拼命!”
“好,我没看错你!”李志高一拍桌子,接着就站起身,扶起王二彪,“行了,你的心意我知道了,接下来,我打算把你的排当作我的警卫排,也就是亲兵的意思,你意下如何?”
“蒙大人信赖,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王二彪再次抱拳。
没错,李志高最终还是决定让王二彪的排当警卫排,之所以这样多问一下,无非是玩一下用人不疑推心置腹那套,所作所为,也都是跟电视剧上学的,本来就是一场秀。因为他暂时没有更好的选择,毕竟戒指只能来回穿越,又不能给他生产出一堆忠心耿耿的生化兵,只能用这边的人。
虽然李志高也觉得这个办法并不保险,无法保证绝对的忠心,不过没办法,李志高这个团练成立时间不长,彼此之间磨合的还不够,能有现在这种情况,已经是不错了,所以李志高也只能多给好处多施恩,用他们朴素的那套食君之禄忠君之事观念来收拢人心。
李志高一直相信,这世上白眼狼毕竟是少数,只要他给这些人一个充足的物质保证跟足够的上进渠道,再加上装备先进武器,那这支部队的战斗力肯定不会太差。
当然了,长远来看,还是要成立一个政党,把各方面的人都忽悠进来,为自己所用,不过这不是现在能做的,或者说目前成立政党的时机还不成熟。
不管怎么样,暂时就只能这样了,接下来,李志高决定给这三个排正式换装了。
第四十一章 特种作战连(下)
王二彪的排既然要当做警卫排来处理,装备自然是最好的,都是一身的acu作战服,这套衣服包括龙鳞甲防弹衣,凯夫拉头盔,太阳眼镜,皮靴,手套等,是美军标准的步兵作战服装,防护力一流,以这个时代的步枪来看,根本打不穿防弹衣。
编制上,一个连是三个排,但在排方面还是老样子,一个排分为五个班,这样做的好处是容易让人接受,不然一下子都改成三三制,反而不好指挥,好在有现代通信系统,大编制的班也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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