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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仙蹲监狱的时候,他去探视过好几趟,可统共只送过一双鞋。事实上那时自己手里也很拮据,实在不想破费的,无奈他自杀未遂,被狱警狠狠收拾了一顿,浑身肿胀得穿不上衣服,不表示一下实在不像话。布鞋刚从铁栏外面递进去,就被水仙一把抢在怀里,抱着礼物他显得分外高兴,烂梨子一样的脸上笑出一股孩子气。他觉得肉痛,当然只是为了那双鞋子的钱,于是用命令的口气说:“要死,也得穿着这鞋去死!”
山上起了风,清晨的风总是那么冷,吹得人眼窝发酸,他以为自己哭了,于是抬手抹了抹眼睛,然而手掌上干巴巴的什么也没有,即便有过什么,也该被风吹干了。
骨头跌跌撞撞走在小金门路上,血从伤口哧哧冒出来,在绵延的小路上铺出一条鲜艳的毯子。几步之遥的地方便是他们的小饭馆,想来周蝎还没回去,店里黑灯瞎火,寂静如死。
他一早就看见了他,枪口后面那双纠结的眼睛,还有漫天乱飞的茫然的子弹,他知道他恨他,因为爱所以恨的恨。他是不该回来的,可是除了这个人,他实在想不起还能去找谁。反正横竖都是一下,该还的,迟早都是要还,谁也逃不掉。
药效渐退,疼痛一层层上来,像无底的黑洞吞噬了他。贴着一根线电杆他滑下去,眼见身体一点点干瘪,像游乐场水池上放干了水的充气鸭子。那时他指着那团鲜艳的塑料问:“爹,它死了么?”爹在小丑的面孔下对他微笑:“都没活过,何来的死?”
乌鸦在头顶上周而复始的盘旋,嘶鸣,一声连着一声,悲惨欲绝。
月色淡去,新的一天在屋檐背后俳佪,承载着更深重的罪孽与苦痛。那人朝他走来,沉重的黑影子翩跹着,一点点笼罩了他。他很疼,疼到颤栗,疼到无以复加,手隔了层衣料在那儿使劲的拧,抓,把皮肉撕得粉碎。等那人上来,他已然麻木,他放开了手,想让所有的所有随风而散,都还给他,可是,二十年的恩怨纠葛,二十三条人命,他就算死一百回也偿还不了!
他没有力气再去看,再去想,那人蹲下来,持久的对视。持久的对视中他们牢牢记住,持久的对视中他们狠狠忘却。
他吃力的伸出断掌,放在周蝎脸上。“下山的时候我看了看天上,这天,多么的宽广。”
周蝎皱起眉头,他觉得噁心,觉得他脏,他丢开他的手,强硬的拗起脖子,咬紧牙齿一个字一个字的说:“这天地再广,也容不下你我!”
这天杀的畜生,他灭了他全家,用一把大火把他烧成一团烂泥!害的他只能别人的皮肉里苟活!这样的人,根本不配活着,他要他死,要他死无葬身之地!
骨头在他面前很低很低的垂下头,他的腿上放着被他丢下来的手,他近乎痴迷的望着它,厚厚的血痂包裹着,没有手指,也没有丝毫用处,这样他就不会再杀人了吧?
周蝎恶狠狠的笑着,像是要把一口恶气全笑出来。他打开一只麻布袋子,兜头兜脸的向他罩下去,骨头弓着身子,只是任他摆布。麻布袋被收紧了口,拖行在粗糙的巷路上,袋子里很黑,很紧,也很温暖,他蜷成一团,像母胎里的婴儿,周身血污,却因为没有沾染尘世而干净。
“黄雀,”他轻声说,“我是真的没有办法。”
作者有话要说: 咩。。。。。
☆、14
风正猛,云正黑。太阳虚浮在天上,抛下几缕轻飘飘的白光。
广安路上一片死气沉沉,干净得连只蚂蚁都没有。元首府前的台阶上高低错落着两排卫兵,一律腰佩军刀手持机枪,是个齐齐整整威风凛凛的模样。
这时一辆摩托轰鸣着从道路那头驶来,驾驶座上低低的伏了个人,戴着头盔,黑布蒙了半张脸,看不清面貌。摩托经过大门的时候,一只麻布袋子从上面掉下来,袋子里填满了硬邦邦的东西,一路滚到台阶下发出很大的响声。布面上斑驳的结满了血迹,很脏。
几个卫兵抄身上前,警觉的枪口先按住了袋子,直到确认里面没有声息,才缓缓放下了枪。领头的不屑于动这垃圾货,便支使小兵:“你,把里面东西倒出来瞧瞧!”麻布袋子又脏又破,腥气扑鼻。小兵一脸不情愿的上去,捂着鼻子一边打开了袋口,小心翼翼的往下蜕到一半,他惊呼了一声,紧跟着围观的几个兵也纷纷往后退了好几步。
那里面竟掏出一个血糊糊的人!
消息很快传到了元首的耳朵里。此时元首正在站在穿衣镜前,一丝不苟的拾缀衣裳。元首是极爱打扮的一个人,对于衣着有着偏执般的讲究。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元首在这方面却稍许有些过分,不但要自己美,还容不得别人邋遢,上至自己的衣帽鞋履,下至中央军的制服,都要亲手设计一番。他长得一般英俊,身材却是万里挑一的好,肌肉紧实,肩膀宽阔,加之家里人清一色全是长腿子——水仙太长,长得老跌跤;到了长子豹这儿,稍许协调点,然而长归长,长得有点儿马虎,像哈哈镜里的罗马柱;及至挨到他,才是刚刚好的比例,潇洒流畅得像山上下来的两股清泉。
元首翻着领子,一脸的鄙夷:“真该建座集中营把这群疯子统统丢进去杀光,死猫死狗尽往这儿丢,这次直接送个死人上来。”他按住一角领头,霍的转过身来,“还愣着干什么,出去吧,都出去,这种小事以后该怎么办怎么办。”
一干小兵吓得一下子窜了出去,只有老当家白驹还杵在原地,一只脚点在地上,一只脚往外撇,是个半逃不逃的样子。
元首横了他一眼:“你也出去。”
白驹听了,却把撇出去的那只脚也收了回来:“这个人,从前打出去过,后来满城找了个遍…。”
元首的脸色立马冷了下来,手顺着衣襟慢慢放进兜里:“不都死了么,还有什么好说的。”
“人,倒是还有口气,”白驹上前一步,“就看你怎么说。”
“他倒是很好养活,老规矩,霜粉兑点水给他喝。”
白驹脸上有些为难,这倒也不奇怪,他已经六十五岁了,这把年纪再狠的心都会软:“老这么灌下去也不是办法呐,机车吃多了油都会炸。”
元首从口袋里掏出手甩了一甩,袖扣像颗小眼睛似的在灯光下闪烁。白驹打的比方他回味了一会,旋即笑了出来“当初把人丢出去,不就是以为他快死了嫌不干净嘛,这回我要看着他死。”
骨头昏天暗地躺了好几天,偶尔睁开眼睛,有了点意识,总也以为自己已经死了。恍惚间捏了把被褥,却是华丽的丝绸,抬眼看上去,高高的天花板上一只莲花吊灯,做工精细,是市面上看不见的古董货。墙上的漆也很新,杨红色,像用红酒浸过。窗帘布吞花吐叶一直垂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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