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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同伴那么就没有必要隐瞒。”王哲笑着说道。
得到了罗刚的支持。王哲心中大定。他朝着汽车走去,而罗刚则继续去处理那变异巨熊。就在打开了铁门就要上车的时候,王哲的心头突然涌起一种特殊的感觉,某个人在注视着自己。他回过头,罗刚和赵国华在远处几十米外的田地里对付那熊尸,右边十几米的路边,李国中和林雪还有李薇在准备晚饭。最重要的是,他们都在专心的做自己的事根本没有往这边看。王哲将视线投向远处的山坡,他什么也没有发现。是错觉吗?带着这个疑问,王哲爬上了车关闭了车门。
王哲要进行更为复杂的实验,相比起异世界的其他炼金术士他有一个优势。那就是他已经完全的继承了巴尔卡千万年累积的炼金术知识与经验。因此他不必花费漫长的时间去学习。而且。那枚奇异的晶体似乎可以随时的补充他失去的精神力让他处于最佳状态。王哲觉得自己正逐步的朝着非人类的方向发展。他给那枚晶体起了个名字,为了纪念自己所经历过的一切,他叫它“神源”。
王哲首先想做的就是盔甲,面对丧尸这种怪物最危险的就是被它弄伤,哪怕只有头发丝那么一丁点的伤口你也百分之百会被感染。罗刚通过电台从他的朋友那里得到了不少消息,其中一条就是枪决被丧尸抓伤的潜在感染者。这是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大家都这么做。
王哲非常清楚形势,因为他的特殊能力,他不可能招纳太多人,也就是说,将来他身边的人可能很少,但又必须拥有自保的能力。丧尸再厉害也咬不穿铁甲,现实生活中的铁甲非常沉重,没有几个人有足够的体力装备它。如果因为需要强大的防御能力而减慢了速度落入丧尸群,那么这铁甲也就没什么用了。在王哲的心目中,完美的盔甲必须足够坚硬,包裹全身提供全方位的防御。这盔甲必须适合全地形,不论是崎岖的高山还是阻塞的废墟,使用者甚至可以穿着它在水中游泳。
王哲心目中的这种盔甲很多国家都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员在研究。不同的是,他们用的是高科技手段。而其中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能源。拥有上述功能的盔甲实际上很多发达国家已经研究出来了。可是不管什么样的手段也仅仅只有提供数分钟的能源。也就是说数分钟之后盔甲就变成了沉重的累赘。因此,在新能源被研究出来之前,这种超级盔甲被搁置了。
王哲的计划很简单,首先要找一处安全的地方。然后就要研究锻造盔甲之类的技术。因为他没有后勤保障,子弹是用一颗少一颗,一旦这种不害怕丧尸的盔甲被研究出来之后他们就可以放心的用冷兵器对付丧尸。
王哲知道,在巴尔卡数千年的生命当中他学习过很多知识。其中就包括向异界的锻造一族矮人学习的精湛锻造技术。只是现在王哲还没有获得关于这方面的知识。
王哲正在努力的想将来自异界的炼金符文与地球上的电子技术理论结合。但他发觉有人走过来了,不用打开门去看,不用侧耳去倾听,这感觉非常清晰。罗刚,赵国华,还有一个陌生人以及一条四足兽。之所以说是四足兽,那是因为那东西的体形实在是太大了。
没等罗刚他们敲门,王哲打开了车门。他看到了那个陌生人和那只四足兽,这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一双黑色的有神的眼睛,可以看出他的意志非常坚定。他右肩后面露出一把长长的刀柄,那是一把长长的日本刀。而那只四足兽。全身金色的长毛,它四足着地就有罗刚及腰高,可以想像,那张血盆大嘴可以轻易的将一个人撕裂。
“怎么了?这位是?”王哲跳下车问道。
“他叫林锋,也是一个幸存者,他想加入我们。”罗刚非常简单的介绍道。
“加入我们?”王哲看着这少年问道。
“是的,刚才我都看到了。”林枫指着那巨大的熊尸说道。
“哦?”王哲明白他在说什么,自己击杀那巨熊的过程被这少年看得一清二楚。“你要加入我们,这没有问题。但是,你能听从指挥吗?”
“当然,既然加入了就要遵守规则。”林枫点了点头说道。
王哲看得出来,这个少年的戒心很重。不过,他也不会轻易的相信陌生人,不是吗?王哲将视线称到了那只全身笼罩着金色长毛的四足兽身上。王哲相信这是一只狗,变异狗。只是,它的眼睛非常正常,没有像其他感染后变异生物一样双眼血红,也许这就是它还能保持理智的原因吧。
“这是天狼星,一只藏獒,十天前为了救我而被几只丧尸犬咬伤,之后就变成了这样。”林枫伸出手抚摸着那变异犬的脑袋。
“原来如此。”王哲点了点头。“刚才你就躲在那边的山坡上用望远镜观察我们吧。”王哲笑着说道。刚才上车之前那奇怪的感觉并没有错。
“没错,原来你已经发现了。”林枫点点头惊讶的说道。
“我很好奇,既然你已经知道我并不是一个正常人类,为什么还要过来呢?难道你不害怕我杀你灭口?”王哲好奇的问道。
第三百二十九章 高等复合附魔
林枫,作为S市地产大王林忠义唯一的儿子,他从小就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他不是一个只会坐享其成的贵族大少,正相反,他从懂事开始就接受严格的教育。应该说林枫的生活当中不存在烦恼这两个字。可是自从他九岁那年母亲因病去逝之后,情况变了。
林枫的母亲去世之后,他父亲陷入了极度的痛苦之中。他对林枫不再像以前那样关注和严格,甚至十天半个月林枫都见不到他一次。林枫已经习惯了严格自律的生活,因此即使失去了约束他也没有走向歪路。他还是过着非常规律的生活。
重点是,林枫非常清楚的知道自己是独一无二的。在他七岁的时候,有一天他上学途中遇到了一只疯狗。面对这种成年人都害怕的东西,他用不可思议的力量战胜了它并且打死了它。这件事他没有向任何人提起,那是一种特殊的感觉,他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一瞬间,那只朝他扑过来的疯狗就好像电影里的慢运作一样,然后他挥起拳头一拳砸在它的脑袋上。
很久以后,林枫确定,自己和常人不同。他的运动机能天生就比常人强大。对普通人来说,快速运动的物体是看不清楚的,但是林枫可以非常轻松的捕捉到它们。他的神经反射速度远远超过正常人,普通人的眼睛可以捕捉到弩箭的动向,但是他们的神经反射速度跟不上,所以他们避不开。但是林枫不一样,他的眼睛看到的同时身体就自然的做出了反应。这就是为什么从来没有人可以断他手中的球,即使人数再多也从来没有人可以防得住他的原因。
林枫很小心的控制着自己的力量,因为他一不注意有会将人弄伤。这就是他很少和其他人一起的原因。他拥有超凡的力量却甘心过普通的生活。
三年之前,林枫的父亲娶了一个女人。她取代了他妈的地位。从此林枫变得更加的沉默寡言,他宁愿把时间花在研究自己的力量和锻炼上也不愿意和同学朋友出去玩。
十个月之前,林枫的父亲被一次车祸夺去了生命,肇事的司机同时死亡。因为没有成年,所以他的继母成了他的监护人。林枫感觉得到,父亲的死并不单纯。他开始暗中调查自己的继母,慢慢的,他发现那个女人并不像表面上的那么善良贤惠。她是一个淫※荡的女人,就林枫调查所知,她至少有六个情人,其中至少有四个互相知道对方的存在。林枫无法忍受这个女人继续破坏父亲的名望!更何况,父亲的死可以是她一手安排的!林枫要复仇!
那一天,世界变了,很多我突然晕倒,紧接着他们又爬了起来肆意的袭击人类。这些人变得悍不畏死,凶悍无比!林枫抓住了机会,他拿起父亲最钟爱的宝刀带着自己的爱犬天狼星杀出重围找到了她并且一刀砍下了她的脑袋。当时她正和自己的拼头打算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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