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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屈辱压在心底,只是露出冷漠的目光,在他像狗一样在我身后跟了几百米后,我把几块饼干扔在地上,他立即捡起来吃了。我忽然有些可怜他,甚至产生了原谅他的念头。
怪只怪他不争气。第三天凌晨,我在四楼走廊巡逻,听到员工更衣室有动静——那是我储藏食物的地方,竟然发现郭小军在偷我的东西!那可是我留给自己度过世界末日最后几天的救命粮。我怒不可遏,提起他的迪奥西装领子,立时将他瘦弱的小身板提到半空中。
几小时前,我刚在地下一层超市吊死了一条狗,就因为那条狗偷吃了我私藏的德国香肠!
郭小军非但不求饶,反而骂道:“下辈子,你还是穷鬼!”
刹那间,我摸出藏在裤腿里的匕首,这是对付疯狗的防身武器,没再跟他多说一个字,就把匕首捅入他的胸口。鲜血喷到我的脸上,我丝毫不觉恐惧,反而有爽快的感觉。我浑身颤抖,那是激动与兴奋,脑子快要涨开,双手已不受自己控制,连续不断捅了十几刀。我并不可怜他,只可惜他那身迪奥。最后,我在他脸上划了几道,用匕首挑开他的嘴角,让他变成一个满脸污血只会笑的傻逼。
当他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我才感到深深的恐惧,浑身变得冰凉,从皮肤直到骨髓。虽然这幕场景早在我脑海中反复演练过无数遍,真的呈现在眼前,却不知所措——也许,十五年前我爸杀死我妈时,也是同样的感受?
四楼更衣室以及门口都是监控死角。我又悄悄爬上五楼的更衣室,小心避开了全部监控,将自己被鲜血浸透的制服锁在箱子里。我仔细清洗身体,确保没有留下血迹,又重新换上一套新制服。至于杀人的那把尖刀,被我丢弃在电影院的角落里。
但有样东西没有被我丢掉——郭小军被杀的过程中,他的口袋里掉出一把车钥匙,有雷克萨斯的标志。我逃跑前忍不住拿起这把钥匙,犹豫再三,还是将它擦干净藏在身上——这不是我梦寐以求的吗?我真是白痴,都世界末日了,还分什么你的我的?完全不需要杀人,也能得到一把好车的钥匙,哪怕是去地下四层的尸体堆里去翻,保不准就有奔驰或凯迪拉克。
我做过车库保安,对各种车辆非常熟悉,经常上汽车网站关注每一款新车。两年前我考取了驾照,但穷得连轮胎都买不起,只能在汽车BBS里默默潜水,看车主们交流或炫耀。有时面对车库里那些好车,常有拉开车门一百八十度转动方向盘的冲动!我曾经半夜里躲在监控死角,抚摸一辆酷似《2012》里的宾利的车头,仿佛只有它能带我逃出世界末日。
郭小军死后一整天,我穿着制服装模作样地调查凶手——如果办案的警察就是凶手,那么案子就永远也破不了。
其实,我不过是代替大家完成了一件心照不宣的事,死了一个只会浪费资源而没有任何贡献的恶心家伙,毫无疑问是对所有幸存者都有益的事情,就算有人猜到是我干的也不会说出来的。只有周旋那个死脑筋的家伙,还在一门心思要找到凶手,有时候我觉得他单纯得像个孩子。
晚上,我独自来到地下三层车库走了一圈,不断试着按下车钥匙的遥控按钮,结果打开了一辆雷克萨斯GX460——天哪!末日礼物?我最喜欢的一款SUV!
颤抖着拉开车门,坐在宽大舒适的驾驶座上,我想象郭小军坐在这辆大车里的样子,简直就是无人驾驶!我手忙脚乱了好一会儿,才弄清楚怎么把车发动。这辆价值一百多万的四驱车,就算干几辈子保安都买不起的进口车,现在成了我的玩具——像一个心仪已久的女子,终于拜倒在我脚下,温柔地叫唤:“主人,我是您的女奴,请让我为您服务。”
车子一启动就几乎撞上对面墙壁,我用尽全力打方向盘转进车道。加油门两三秒钟,时速到了五十公里。坟墓般寂静的地下车库,响彻车的轰鸣与呼啸。再度急打方向,车身重重地擦到立柱上,我在撞击与震动中热血沸腾,像玩赛车游戏那样刺激!转到通往下一层的斜坡,踩着刹车开到地下四层。我打开车里的CD,没想到郭小军还听迈克尔·杰克逊。
当我把时速加到六十公里,兴奋地叫嚷时,却看到车前灯的光芒尽头,站着一个黑影。
不管是人是鬼,我下意识地猛踩刹车!
地底响起急刹车刺耳的啸叫声,我把头伏在方向盘上,闭起眼睛想象撞到的是有生命的血肉之躯,还是一具复活的僵尸,或是某个虚幻的鬼魂。
睁开眼睛,灯光笼罩着一张脸,她在车头前痴痴地站立。
阿香?
这张孩子般的脸上丝毫没有惊恐,只是一片茫然。她距离车头不过几厘米,只要我晚刹车零点一秒,就可能被撞飞出去。
第一次看到她这样的表情。
我跳下车,抓住她的胳膊:“你怎么了?干吗半夜下来?你不害怕堆在这里的尸体吗?”
同时,我闻到了一股腐烂的气味。
她什么话都没有说,像个即将留级的初中女生。她向车窗里看了看,我趁机紧紧抱住她,在她耳边说:“这是我的车,你喜欢吗?”
阿香没有反抗,任我抚摸她的身体,从脸颊到脖子到胸口——只有这里不像小女孩,藏在衣服底下,结实而圆润。我把她拉上车,让她坐在副驾驶位置,肆意地亲了亲她的耳根。
我知道她是个古怪的女孩,也不想深究她为何在此,就像无法深究为何有世界末日,我只要能拥有她就可以了。我一只手摸着她的胸,另一只手握着方向盘,再度踩下油门飙出去很远,绕过那一大堆可怕的尸体,回到通往地下三层的通道。
轰起油门上坡的时候,我用眼角余光看了看阿香,她的眼角闪过一道亮光。
她的眼泪在飞。
我的车子也在飞。
一年前的春夜,我巡逻经过八楼的美发店,看到一个穿着工作服的女孩挽着袖子给客人洗头,额头沁出汗珠。她就像我小学时同村的秋妹,那是我喜欢过的第一个女孩——眼前的她,正是当年秋妹的模样。我开始怀疑她小学刚毕业,后来才知她已二十岁了。我掌握了她下班的时间,每到那时就上八楼,陪伴她乘一段电梯。但阿香不怎么搭理我,虽然我们口音极为接近,恐怕也因此而让她自卑,进而看不起我?我几次提出送她回家,都被她冷淡地拒绝。每当我用家乡话与她套近乎,她就把普通话的标准程度又提高一点,看来是我自作多情。后来,我不敢跟她说话了,只是每晚十点远远望着她,十三岁女孩似的背影,渐渐消失在灯火通明的夜色中。
没想到,她能跟我一起在世界末日幸存下来,她是上天恩赐给我的又一份末日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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