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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总是在你没有知觉的时候降临的,没有任何预兆,非常突兀的把所有的一切都包裹起来。
四溢的香气在空中放肆的弥漫着,浓烈的火焰之上闪着金黄色泽的肉食就是香气的源头。利索地从树枝中抽出食物,放入口中咀嚼。不一会儿,那一整头牛就完全进入了莫忘的肚子里。
随手一扔树枝,那根细长的木条飘飘然的落在了不远处。随意地向后一倒,仰躺在地上,望着满天的星辰。
是时候该出去,心里默默地想道。
自从那次在河边的危险经历,在最关键的时候,那刀气竟然无故失灵,这让莫忘深深地感到自己的实力不足。得到了强大力量,仅用一击就干掉了如此凶狠的敌人。或许理智能控制住让他不要骄傲自满,但潜意识里还是有些小瞧这块大陆。
与驯鹿的“邂逅”让他看到了自身的不足,既然如此,要想在这片乱世生存下去,实力是其唯一也是最可靠的保障。
并没有再去焦急地去寻找森林的出口,反而静下心来,在这个地方熟悉掌控自己的力量,磨练自己的意志。这一呆就是十几天,练功,搏杀周而复始地重复着,仿佛成为了他生命的一部分,那是从前的他没有过过的生活,甚至连想都没有想过。
尽管如此,但他好像并没有厌恶这种生活,内心宛如有一个恶魔似的,似乎还很享受这种生活,这种把生命放到刀口上的生活。每一次的搏斗,都无法预计自己的生死,不断地在生死的交接线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鲜血成为了他生命中最为常见的东西,生命成为他眼中最为廉价的物品。
对于每天倒在他身边的生命,他竟然没有一丝一毫的动摇,那还是他吗?还是那个曾经连自己养的兔子的死都难过不已的他吗?不同的环境,不同的世界真的对人有如此大的影响力吗?
或许他的本性就是凉薄的,冷酷的,无情的,以前因为没有力量,他无法释放心中的恶魔,现在机缘巧合之下得到的力量反而成为了掌控他人生命的力量,泄着他内心堆积的痛苦和无奈。或许,自从那个白色的倩影在自己面前轰然倒下,他就已经不是他了。
善良也罢,冷酷无情也好,对于现在的他来说都不重要,既然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个大陆,就尝试着去适应这个大陆的生活,这个世界的法则。而接下来的第一步就是走出这个森林,这对于已经在这片区域当了十多天野人的莫忘来说,自然不是什么难事。
走了,是时候走出去见见这个世界,经过十几天对自己力量的锻炼和熟悉,以及对自己搏杀技巧的历练,在莫忘心中认为以他的力量自保是绰绰有余了。
真的是这样吗,走出森林后不久,莫忘才知道这个大陆很大很辽阔,这个世界的水也很深。
星星闪亮的光辉已经无法吸引他的注意了,沉重的眼皮慢慢地合了上去……
静谧的夜已经退去了她的面纱,属于她的时间早已过去了,现在是他的孪生姐姐白昼的世界。
睁开朦胧的睡眼,站起身来,伸了伸懒腰,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把属于昨夜的困顿甩出了他的身边。
拨开层层的交缠在一起的枝条,走过那些不能称之为路的小道,没有任何意外,随手解决了几只不堪眼的拦路者,轻易地走出了森林。森林的出口处依旧不见半个人影,比起森林的尽管危机四伏,但却是到处充满生机来说,眼前的景象显得荒凉了许多。
一条大道,一条坑坑洼洼的大路,好像已经废弃了很久似的,这就是他唯一看到的景象。
冷峻的脸上不禁皱了皱眉头,拇指和食指在下巴处来回地搓动,似乎在思索着什么。抬起头,望着道路的尽头,,又回过头看了眼身后的森林。脸上狐疑的神色又重了几分。
甩了甩脑袋,不管了,先找个有人居住的地方再说。说句实话,自从莫忘来到这个世界已经这么多天了,除了照顾他的小精灵克丽丝,还真没遇到过半个人影,想要了解这个大陆,第一件重要的事就是融入这个社会,怎么才能融入这个社会呢?那就要靠你的交际能力了,但要的一点就是找个人来打听,否则的话什么交际能力都是扯淡。
既然这是条大道,那么顺着它走就必然能找到有人烟的地方。
沿着这条路,大约过了一两个小时,不远处已经可以看到一个小小的村落的影子了。再向前走了百来米,村落的全貌就大抵呈现在白男子的眼前。一座座低矮的房子紧紧靠在一起,在房子的中间有一条主要的街道,不知道为什么在街道上无法看到一丝人影的存在。
在道路的最前面,也就是莫忘站着的地方是一个拱形的入口,也没有人管理。
通过入口,走进了这异世界的第一个村落,拱形上那三个大字在阳光的照射下出了夺目的光辉,为这个死气沉沉的小镇添上了几缕生机。红莲镇这个名字也被莫忘记在了心里。
………【第六章 猎魔者工会】………
红莲镇,俯瞰着山脚下渺小的小镇,恬淡而又宁静,作为莫忘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个镇子,第一个有人生存的地方,他的心情应该是激动的,兴奋的。但每当回想起进入那小镇时的心情,现自己的感觉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反而是一种平静,甚至可以说是冷淡。
不知怎么的,他似乎就是融入不了那里的生活。也许是那里的气氛所致,原来的小镇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极其淡薄,要不然在他刚进入的时候,街道就不会那么的冷清寂寞。
也有可能与他本身的心态也有关系。陌生的世界,陌生的人群,并不是想适应就能适应,这更需要长时间的磨合。
金光闪闪的朝霞映寸在白男子的脸上,身上,他的身体的一半都被染成了金黄色,出着夺目的光辉,与另一边黑色的衣服搭配在一起,反而让人有种不协调的感觉。
抖了抖身体,抖去了刚刚醒来的时的朦胧和迷糊,也抖去对人,对镇的回忆和思索。无论如何,时间仍旧会流逝,日子总要过下去的。带着腰际的双刀,走下了小山坡。
森林中,一头小狼不断地哀鸣着,在它旁边有一头母狼无力躺在地上,腿上的伤口处鲜红的血液不停地流出,眼神也有些涣散。
一把剔透的长刀宛如一个失败者垂头丧气地低垂着,红色还没干的血液顺着刀身一直滴到了地上,在刀尖所指处,已经有一摊不大不小的血迹把地面染成了红色。显然这把刀就是使母狼受伤的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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