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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的呗,我们普通话要过级的!”提起我这北方口音,倒真有点儿歪打正着的意思。我这人有点儿天生的大舌头,所以说话口齿不清的,还没少遭人笑话。后来看电视,北方人卷着舌根说话不也跟我差不多,于是就刻意地模仿。大二时我高中的一兄弟过来玩,带着他女朋友一起,他女朋友河北人,巨横,老跟我抬杠,还夸我普通话讲得好,有地道的北方口音,可把我乐得,于是说话就卷舌。别说,还真骗了不少人。他大爷的,呵呵!
“我也是益阳的呢?怎么我普通话就学不好?”她撒娇的样子可真好看。
“是吗?我们还是老乡呢!”我又使出攀老乡这套把戏了。
我说过,喜欢怀旧就说明我们正在衰老。可总有很多过往藏在记忆深处,像深埋地底的老酒,偶尔抿上一口,就有说不出的甜蜜与温暖。我总是抗拒不了这种诱惑。
老乡身份确定后,唐莉背叛组织,从遥远的最左边搬把凳子坐到了我的右边,也不管身后她伙伴发出阵阵重色轻友的警告。她坐到我的身边,我们的距离只有不到一公分,身后暧昧的笑声渐渐低了下去,我看到她脸上有朵红霞花在绽放。老天,你怎么如此眷顾我,我学益阳话原本只是为讨好肖妮的,如今,肖妮生长在别人怀里,花开花谢都与我无关,而唐莉就这么飘然而至地在我心里荡起一阵又一阵的涟漪。“上帝在关闭人一扇门的同时,又打开了另一扇窗户。”这话谁说的,我得给他颁奖!
不得不承认唐莉首先就对我有好感,她坐定后没多久就从兜里掏出手机,叫我别动。我虽然觉得有点儿好笑,但还是两手举过头顶,以一个标准投降的姿势定格在她面前。这丫头还真以为自己这手机是《手机》里头张国立讲的手雷呢?好,今天可照了一帅哥——她说。原来她手机有摄像功能,在这给我照相呢!第一次被人称为帅哥,怎么说也得表现点儿矜持。我搔搔头皮,我一紧张就搔头皮,好像电视里很多人物都是用这动作来掩饰内心的紧张。
我要过她的手机,说是要看她拍的照片。但屏幕上的我却以一种狰狞的姿势出现,我说这哪儿能见人啊,叫她删掉,她说没有,这样很有个性。天知道我该说什么好!我拿起她的手机,在键盘上按了几个熟悉的数字,然后拨号,再然后我的手机也在我兜里呜呜地叫了起来。这是我的号码,我把手机还她,指着她手机上显示的已拨电话说。记得在很多小说或者电视里,常常有男生在大街上拦住个女生,说自己电话没电了或者坏了,而且自己又有很急的事需要联系,想借电话打下,然后借到电话后就直接拨了自己的号,再然后发展的结果就看自己造化了。曾几何时,我对这种拙劣的泡妞伎俩是何等的嗤之以鼻,想不到今时今日,我方明也沦落到靠此骗取女孩子的电话。
我问她叫什么名字,她说唐莉。我问哪个莉;她说是茉莉的莉。有那么一瞬间,我在手机上添加新号码的手指停顿了一下。那个字就那么轻易地击中了我的神经,不留一丝商量的余地。
我初恋的名字也带个“莉”字,茉莉的莉。高中,我曾含情脉脉地看了我初恋三年。三年来,初恋就坐在我眼角刚刚能扫到的位置。如果她是一种植物,我的眼光就是水,就这样浇灌了三年,或许她从来没有想过她能如此滋润的原因。
三年不是一段很短的时间,简直就有三辈子那么长,现在回想起来,还有搞不清是今世还是前生。
我很难形容这三年的心情,有时候想轻轻抱一下,有时候想随便靠一靠,最终都一一忍了,心似乎一直被一旺不旺却不灭的小火仔仔细细地煎着。听说有一道味道鲜美无比的猪头大菜,做法早已失传,行家讲关键是火候,那种猪头是用二寸长的柴火煨三天三夜才做成的。每隔半小时添一次柴,一次只添一根柴火,三天三夜之后才熟。三年高中,一天一点儿的小邪念就算是二寸长的柴火,三年过后,我似乎也应该成熟了,就跟猪头似的。
后来初恋去了另外一所城市上大学,各人有了各人的生活,我又没有勇气主动跟她联系,压抑在心底的情感就这么淡了,然后就再也没有了……再见初恋是大二的暑假,在一次同学聚会上,我趁间歇把她约了出来。在那条曾经陪伴我整个高中的小街上,我清楚地知道这条街道有几家网吧,哪家的谁谁跟哪家的谁谁谁曾有过过节,某某饭店的招牌是第三次更换了,我对这条街道是如此熟悉,可当我和初恋走在这条路上却什么也说不出来。路好像永远也没有尽头,我们的眼睛落在除了对方身体以外的任何地方,她黑仔裤白T恤,头发还是不长不短地垂到肩膀,心惊肉跳的美丽。我说我索性讲个故事吧,话说一个男孩如何听说过一个女孩,如何看了她三年,如何在这种思路中长大。她说我也讲个故事吧,话说一个女孩如何听说过一个男孩,如何想了他三年,如何在这种思路中不知所措。我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在狂喜中一动不敢动。可惜一切都太迟了,她有了男朋友。这是她最后对我说的,然后我们再见,学会在放弃中长大。那是段怎样的青葱岁月啊!
挥之不去的记忆啊!挥之不去挥之不去挥之不去挥之不去挥之不去挥之不去挥之不去挥之不去挥之不去挥之不去挥之不去挥之不去挥之不去挥之不去挥之不去挥之不去挥之不去挥之不去挥之不去挥之不去挥之不去挥之不去挥之不去……
如果说这一切都是既定的因果,我还有什么理由拒绝她的到来呢?
当唐莉问我姓名的时候,我还沉浸在突如其来的感伤中回不过神来。这么神秘啊,连名字都不能告诉。女人天生就是会撒娇的动物,我算是明白这话的正确性了。哪里,哪里,我是怕我这俗气粗鄙的名字污了美女的耳朵。然后拿过笔在桌上写下我的名字:方明。也不是蛮朔(音译,湖南方言,极差的意思)的名字嘛,方明,听起来还蛮顺耳的。她自顾自地念叨着。
“呀!你字怎么写得这么丑啊?一个男孩子字怎么能写成这个样,以后得练,知道没有?”她佯做生气的样子可真把我心都勾去了。也难怪,我那字也就幼儿园的水准,从小到大不知被多少人取笑过,多亏现在计算机普及,出丑的机会算少了很多,不过偶尔的丢脸还是有的,就像今天这样。
“练不好了。”我用小得像蚊子样的声音在嘴里嘟囔了句,确保她没听见。如果说管束也是一种幸福的话,那么,这就是了。
当天发生的故事并没到此结束,我和唐莉之间的谈话不停被前来咨询杂志的学生打断。而我叫卖的声音更加起劲了,唐莉静静地坐在我的身边,她眼里闪现着一种叫做崇敬的光芒。有几个男孩子在我这里买了杂志转手又送给唐莉,我问她这些男孩子是不是想追她,她躲在我身后,头很低地低了下去,羞怯的神态是种让人心悸的美。我的手攀上她的肩,她的身体在我的手掌下起伏,是那么的轻,那么的柔。她解开我的手,像解开自己的衣服一般自然,红着脸问我像我这样的人一定感情生活丰富吧。我说恰恰相反,我到现在都没女朋友。于是我跟她说肖妮,说谌琴,说已经过去且再不属于我的那段岁月。她也说,自己的学习、生活,曾经的男朋友。我感觉我们的心在彼此接近,毫不夸张地说,如果此时,我伸出食指去接触她的指尖,就会看见闪电;吐一口唾沫,地上就会长出七色花;如果横刀立马,就地野合,兴许她会怀上耶稣。
末了我问她,能不能做我的女朋友。她红着脸望着我,有些惊诧地张大眼睛,她没料想爱情来得这么突然,她完全还没接受的准备。我说我知道你一时难以接受,我不勉强你,你可以多考虑下,我给你时间,也给自己时间,我等你的答复。我想我都等了我初恋三年,等了肖妮两年,老人家的《论持久战》我都背得滚瓜烂熟了,还怕你这点儿时间的煎熬?
如果把我和唐莉的爱情长跑比喻一场战役的话,那么这第一回合我是赢得漂漂亮亮,无丝毫拖泥带水,完全一挥而就。不过接下来的回合我则输得一塌糊涂,险无翻身的可能。当天跟唐莉分手后,先回杂志社清点账目,忙到快九点才下班。走出办公室我就给唐莉打电话,一个劲儿地拨过去,她却一个劲儿地不接。后来她发短信给我说她那是外地卡,漫游太贵了。我回复到怎么办,我想你了。她说可以给她寝室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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