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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叶新夏什么也没说,出了厨房,继续未完成的绣活。多绣一点,等卖出去,多买点米面,林筠初就不用每天都跟着自己喝粥了。
打猎
鱼虾不好抓,林筠初琢磨,自己可能还是更适合在森林里捕猎。
快速收拾好厨房,林筠初走到堂屋桌边倒了杯水,顺势坐下:“新夏,我想去打猎,你觉得可行吗?这里普通人可以随意打猎吗?”
在星际,出城狩猎是要有证照的,不论个人还是团队,要不然,即使猎到了,猎物也进不了城。
虽然也有些人偷偷去猎,然后在城外卖给狩猎队啥的,不过这种事自成年后,林筠初就没干过了,未成年之前,也是迫不得已,总不能饿死街头。
叶新夏有些惊讶:“你怎么会想到要去打猎?山上有猎物是不错,但是除了猎户大家也不是没去打过,小动物灵活不好抓,大的凶残,遇上了凶多吉少,你……”
“不用担心,我以前就是狩猎队的,虽然我没见过这里的动物长什么样,但是总不会比我家乡那边的更凶残吧。”林筠初对自己的捕猎技术非常自信。
叶新夏却还是不太赞同。
“打猎是需要工具的,像弓箭、矛什么的,我们家都没有。”叶新夏皱眉,试图以这样的借口阻拦林筠初。
谁知林筠初咧嘴一笑:“这个好说,你出来,看看姐姐我的技术。”
说完不等叶新夏反应,自己就出了屋,在柴火堆里抽出了早已准备好的木矛。
叶新夏跟着出来,看见那木矛,眉头皱得更紧了:“你在开什么玩笑?”
这木矛使用的木头虽然质地相对坚硬,但肯定比不上铁质的锋利,若是挖陷阱的话,也没必要准备这木矛,一旦猎物落入陷阱,并且大量出血就容易引来其他猛兽,到时候去取猎物反而容易将自己至于危险之中。
林筠初看了看院门口到堂屋的距离,不算远,但用来试一试手中的矛还可以。
位置选定,又在门板缝隙上插了片巴掌大的菜叶子当作靶心,也没回答叶新夏的话,拉着叶新夏站到院子一侧,保证叶新夏不会被误伤后,林筠初拿着木矛进了屋。
叶新夏正莫名其妙,就见木矛从堂屋门口飞射而出,“砰”一声穿透菜叶扎进了院子木门上,分毫不差,入木三分,木矛裸露在木门外的部分还在“嗡嗡”颤动。
叶新夏震惊得不知作何反应才好,这得多大力气和准头,才能做到的。
这样的人即便在混乱的西南,也能杀开一条血路吧。就算不在乱世立功,这样一身本事,去给大户人家的小姐当护卫,也能生活得很好吧。
护卫不是仆从,只需要保护雇主的安全什么都不用做,只要不签卖身契,签个活契,做得不开心,契约到期随时可以走,要是遇上心好的主家,不出两三年,房子银子就都有了,说不定还能遇见一个志同道合、可以托付终身的男子。
林筠初走哪一条路,不比留在这小山村强……
“怎么样?是不是看呆了?”林筠初走过来,顺势将手臂搭在了叶新夏的肩膀上,“门板可比皮肉硬多了,这力道,这木矛要是扎到小动物身上,保准它们跑不了。”
林筠初充满笑意与自得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唤回叶新夏不知飘到哪里的思绪。
“你心里有数就好。”
……
即使林筠初表现得胸有成竹,但在林筠初拿着木矛出门的那一刻,叶新夏还是止不住地担心。
一整天下来做什么都有点心不在焉。
再说林筠初这边,自进了山,林筠初就有点心跳加速,说不清是什么感觉,就是有点兴奋。
后山是打猎的好去处,特别是深山。
后山外围是村民常去砍柴捡果子的地方,人类活动的痕迹比较多,除了山鸡这类小动物,没什么大型野兽;翻过山坳,再往深山进去一点,就是往常猎人设置陷阱的地方。
林筠初一到这个区域就发现了不少陷阱,甚至还有陷阱里面已经有了猎物。
作为根正苗红的大好青年,林筠初对土坑里的猎物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就是想看看这个世界的野生动物长什么样。
大约两米深的坑里,正躺着一只小型动物,约是摔坏了腿,背上毛发是棕黑色,腹部毛发是白色,尾部是黑色,头上毛发的颜色比较杂,棕黄褐栗色间杂。
林筠初还想细看,但敏锐的听觉让她察觉到有人在靠近,为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只好迅速离开,继续往深山里去。
井中那小动物,看着就没什么攻击力,还小个,林筠初猎惯了庞然大物,这种二三十公斤的小东西在她看来,跟小鸡仔一样,是次得不能再次的选择。
到了深山,光线很快就暗了下来,繁茂的树木遮天蔽日,地面的爬藤植物、小灌木、杂草互相缠绕,密密麻麻的枝叶覆盖在地面上,完全看不见枝叶之下有什么东西,但敏锐的听觉告诉林筠初,这枝叶之下肯定有不亚于猛兽的东西,令她无从下脚;阴暗、潮湿、闷热、压抑……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
林筠初紧紧握住手中的木矛,意识到自己的疏忽,慢慢退了出去。
才大半个月而已,居然已经松懈至此,忘了这里不是自己熟悉的荒星森林,自己身上没有枪械可以一击重伤猎物,也没有急救物资,没有防护服,只有一根木质马马虎虎的木矛和一把豁口的柴刀,现在不是小时候不打猎就面临饿死的境地,用不着这么拼命。
就在林筠初离开后不久,猎户来到了林筠初到过的陷井旁,熟练地下网把猎物网上来,然后捆绑好,扛在肩上,继续巡视其他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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