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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尽量多吃一些吧!多吃一些,才有力气继续赶路。”见少年人吃得愁眉苦脸,七当家李晚亭走上前,低声劝说。
“还走?”小肥犹豫了一下,迟疑着询问。“六叔身上的毒......”
“抬上他,抬上他进山。进了山里,敌我两家就又扯平了。他们对这一带的地形很熟悉,却不可能连山里也熟悉!”七当家李晚亭点了点头,非常认真地解释。
他的声音稍微有点儿高,一瞬间就把众人的目光全吸引了过来。瓦岗豪杰们6续放下手上的狍子肉,低声附和,“对,进山。我就不信,到了山里,他还能躲起来让咱们找不到!”
“进山,山里是咱们的天下!”
“进山,哪怕遇到老虎和豹子,也比身边始终藏着一条毒蛇强!”
......
“那就进山!”小肥用力点头,然后狠狠一口咬在手里的烤肉上,仿佛咬的是敌人的喉咙,“都吃饱了,喝足了,然后朝山里头走。我就不信了,他能背着一筐子毒蘑菇跟在咱们身后赶路!”
“呵呵呵.....”大伙被他故作凶恶的模样,逗得莞尔。心中的紧张,顿时又降低了许多。瓦岗群雄是山贼,山贼到了山里,自然会比别人占据更多的优势。至少,谁也甭再指望,再利用地利之便来对付他们。
豪杰们说干就干,很快,就解决掉了整只狍子。然后就近处寻了处小溪,将水袋重新灌满。砍来粗树枝绑成滑竿,将昏睡中的六当家余斯文抬在上面,朝着太阳下落的方位迈动了双腿。
一边走,大伙一边不停地轮换着抬滑竿儿。足足又走了一个时辰,才在某座不知名的小山的顶上,再度停住了脚步。
地势的起伏已经渐渐增大,身边的林木也从落光了叶子的杨树、榛树、橡树,松树,变成了完全由松树组成的海洋。山风越来越冷,越来越硬,而阳光的温度却不断地变低。一些被山洪冲出来的深沟中,残雪被风吹成了一整块白色的壳子,平滑如镜。而人的目光从深沟的边缘或者残雪壳子表面向山外看去,一眼就能看见远处的山底。
“他们还在追,应该不只是一个人!”小苏气喘吁吁走到小肥身边,指了指天空中盘旋的一个小黑点儿,大声提醒。
那是一只金雕,北方山区常见的一种猛禽。双翅展开时有一丈多宽,能从空中扑下来直接扑食狼和野鹿。但是今天,这只金雕的“扑食”目标,却好像就是他们。无论如何盘旋,圆心所指,都恰恰是大伙的头顶。
“歇息一会儿,找点儿东西吃。然后接着往山里头走,老鹞子都是雀蒙眼,天只要黑下来,就无法继续跟着咱们!”没等小肥做出判断,七当家李晚亭已经果断地替他做出了决定。
大伙轰然响应,迅分散开,去寻找食物。这次,他们不敢再碰山里的蘑菇,哪怕有十足把握其是土生土长,而不是有人故意放在大伙周围的,也坚决不动其一手指头。至于野葱、山花椒等物,也是成片现时,才多少采上少许。以免稍不留神又着了敌人的道,步了六当家余斯文的后尘。
如此小心戒备,的确没给敌人可乘之机。只是一顿饭也吃得更加没滋没味,唯一的功能就是补充体力。
用过饭后,大伙继续朝西南方向逃命,脚步丝毫不敢放慢。终于在太阳落山之后,彻底摆脱了天空中阴魂不散的那头金雕,也将隐藏在黑暗中的敌人甩得不知踪影。
“加把劲儿,再继续走半个时辰,等天彻底黑下来,就找地方宿营!”七当家李晚亭回头张望了片刻,高声给大伙打气儿。背后的敌人来意不明,能走得更远些,就多一份把握。
“走啦,走啦!有种就让他们继续跟着!”众豪杰们大笑,互相搀扶着,用挑衅的话语自己给自己壮胆儿。
经过了一整天的磨难,七当家李晚亭已经取代了小肥和六当家,成了大伙唯一的主心骨。他的话,当然也成了所有人的指路明灯。
“金雕应该是汉王养的吧。这几天听韩大少说过,汉王最喜欢养鹰。姓郭的早年就是他的鹰奴!”眼看着希望在即,小苏的头脑也变得更加活跃。一边走,一边低声向小肥提醒。
“我也不知道除了刘知远外,还有谁能养得起这种吃肉的傻鸟!”小肥笑了笑,轻轻向他点头。“但奇怪的是,他们为什么跟杨重贵不是一伙?”
这个问题非常令人困惑,队伍中,包括七当家李晚亭在内,谁都无法给出答案。如果追兵跟杨重贵有牵连的话,他们应该更努力地将“二皇子”活着捉回去才对。为何偏偏要选择下毒?而如果杨重贵本人也在追兵当中的话,他只要一人一枪冲过了,就足以把大伙统统干掉,更无需如此大费周章。
“殿,大当家您不会跟什么人有仇吧?!”半晌之后,一名叫做邵勇的瓦岗豪杰低声询问。“通常,江湖人报不共戴天的大仇,才会使用如此手段。原本能杀掉也不会立刻动手,而是像猫儿捉到老鼠那样,先慢慢地玩,直到对方被玩得受不了了,主动求着自己快杀了他,才捅下最后一刀!”
“你胡说!”话音刚落,李晚亭立刻跳起来反驳。“你胡说些什么,大寨主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怎么可能跟人有不共戴天之仇?”
“我,我的确是胡说,的确是胡说!我只是,只是看大伙都走得无聊,所以信口跟大伙逗个乐子。大伙别往心里头去,千万别往心里头去!”邵勇被骂得微微一愣,立刻明白自己错在了哪里。赶紧摆着短粗的五根手指头,大声解释。
然而,一切为时已晚。除了他自己和李晚亭之外,其余所有喽啰都本能地打起了冷战,脸色煞白,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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