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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蹄子踢死,太便宜它了。
这方面马丁是好手,罗克只抽了第一鞭,然后马丁就接手了罗克的工作,一根马鞭上下翻飞,不大工夫就把大头巾抽的满地打滚,遍体鳞伤。
丑陋的帐篷终于不见了。
如果不是拉胡尔急匆匆赶来,罗克可以一直看着马丁把这个撞枪口上的大头巾活活打死。
“长——长官。”拉胡尔的脸有点黑,看到罗克胸前的督察警衔后,拉胡尔的脸比太阳的脸更黑。
太阳招你惹你了?
“脑袋好了?呃,不对,你是摔坏了胳膊。”罗克现在不需要伪装,该嘲讽的时候就开群嘲。
突击队出发前夜,拉胡尔以胳膊被摔断为借口当了逃兵,结果被扔到懦夫之城当看守。
这就很有意思了,抛开立场,那些敢于前往德兰士瓦共和国和奥兰治自由邦的布尔人绝对是勇敢的,但是现在勇士的家人被关在懦夫之城,负责看守的却是逃兵——
英国人的这个安排,嗯,很有意思。
“是的先生,我的胳膊已经好了。”拉胡尔开始进入状态,好像胳膊好了是一件很值得自豪的事。
先生!
这种感觉真的很美妙。
“让你的手下记住你们的身份,你们是警察,不是该死的强奸犯。”罗克没有跟拉胡尔废话,扔下一句话转身就走。
“就这么算了?”回去的路上,安东感觉还是怒不可遏。
这种事,任何一个有正义感的人都会难以忍受。
那些该死的强奸犯,他们比那些盗窃犯和强盗更令人可恶,如果实在是有生理需求,港口区有的是红灯区,花不了多少钱,还能繁荣经济,但是那些强奸犯就是用这种极端的手段达到他们的目的,这会给受害者留下终生阴影,甚至会造成毁灭性打击,如果可以的话,罗克很希望殖民当局能立法,把强奸行为定性为极端犯罪,抓住强奸犯之后全部枪决。
“怎么可能!”罗克肯定不会就这么放过那个大头巾,包括拉胡尔,罗克都不会放过他,以前罗克级别不够,只能敬而远之,现在罗克已经有了一定的能力,那么罗克肯定要做点什么。
回到开普敦,罗克马上去找亨利,和亨利一起去见奥古斯特·罗素。
现在罗克在奥古斯特·罗素面前终于有了自己的座位。
“该死的混蛋,他们没有丝毫身为警察的荣耀和自豪,把人扔进罗本岛,找几个人好好伺候他。”奥古斯特·罗素咬牙切齿,如果说摔断胳膊当逃兵这种行为还能让人勉强可以接受,光天化日之下公然行凶就太可恶了。
说到逃兵,拉胡尔这种懦夫的行为并不罕见,要不然斯泰伦博斯也不会被称为“懦夫之城”,可以想象懦夫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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