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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自管伙食自带房租的帅哥做免费劳力有什么不好吗?
答案当然是绝对的——没有!
但这些都不是任寻给她带来的第一感受。
其实,早在方从心得知这个大男孩儿名叫任寻的第一刻,她十分惊异地“啊”出声来,以至于任先生一脸狐疑地盯住她足有一分钟之久,而后用一种颇戏文腔的语气,动机不明地眯起眼,问道:“敢问……在下的名姓有何不妥吗?”
任寻,这是方从心最喜欢的网络写手的笔名。
方从心喜欢看网络写手的文字,因少了传统理念与载体的限制,那些故事和叙述语言洒脱不羁,充满了灵气。当然也有参差。哗众取宠之作高居榜首,秀外慧中的好文却冷如极地,也是常事。古来文学事便是曲高和寡,何况网络本就是草根的天下,方从心看得多了,也早就看得淡了。
方从心喜欢历史武侠,所以她最喜欢的网络写手也是写历史武侠的,笔名正是任寻。
说到这个写手任寻,倒是有趣得紧。方从心最初识得此人,源于一场网络中几乎每日都在上演的掐架。
那也不过是论坛中无数你掐我砸中的一场,一篇小有人气的连载重生穿越文被人拍砖扫雷,方从心本着八卦精神将那篇文翻了出来,那便是她第一次看任寻的小说。
那真是一篇雷得“”有神的小说!
故事说,重生的男主角回到了平行世界的古代,忽然就王霸之气了,上天入地风生水起左拥右抱十项全能……各种红极一时的YY元素一应俱全。
但这样一个极尽YY之能事的俗文,却有一个新鲜处,那男主角重生穿越之前,本是一条癞头土狗,而小说的名字则更加*直白——《穿越后,没人知你是条狗》。
于是,这一点新鲜便成了作者的大不敬罪状,不少写重生穿越文起家的写手愤而前来声讨,认为任寻这厮是故意讽刺他们。稍微自持些的,虽然端着架子,话却说得十分不冷不热、不阴不阳。而那些在此类文中自我代入到浑身舒爽的读者们则更是一呼百应一拥而上。作者任寻立刻被秒杀于一瞬,鼻青脸肿,万紫千红。
但方从心却看得捶地大笑。
这小子一定是个愤世嫉俗的小愤青。她一边看得欢乐,一边这么给作者下了个定义。显而易见,这个作者的文字辛辣犀利,字句间可见调侃冷嘲,必是怨气满腹,忍无可忍,终于,在沉默中爆发了。
砸文众人虽然气势汹汹,或许对任寻反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是一个具有商业性利用价值的话题,方从心如是认为。如果这作者就此一炮而红,不知他会如何呢?或许那些尖酸刻薄的伶牙俐齿会识时务地收敛起来吧。
果然不出所料,这篇小说大掐之下彻底走红,被出版商看中,找上门来与作者商谈出版事宜。
然而,却又大大出乎意料,那位作者任寻竟然做了一件更匪夷所思的事情。
他发了一篇公告,写了三句“谢谢”:
一、谢谢众位掐架者前来对号入座,给乏味的生活平添欢乐;
二、谢谢出版商伸出“援手”,彻底教会了鄙人什么叫做商业;
三、谢谢各路朋友跳坑,但我懒得继续写了,所以,本文太监了!
此公告一发,原本支持他的一部分读者们立刻倒戈,投入到轰轰烈烈的“*太监”运动当中。而热脸贴了冷屁股的出版商虽然保住了明面上的风度,但不知私下里是否对这不识抬举的茅坑石头下了*令。
第二话 与写手我(3)
于是,这个叫任寻的家伙,几乎彻底众叛亲离了。
惟其如此,方从心决定要勾搭这个铁板一块的刺儿头,并且真的与他成了网络上的投缘挚友,也做了他的忠实读者。
初次读到任寻认真写的正经文,第一眼方从心觉得很震撼,有那么一瞬间,她想起了十分钟爱的一张New 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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