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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啊,我也不讲大道理,你们呢,乖乖的回去继续摘棉花,把今年的劳役做完,然后就能回家和妻子儿女在一起过曰子,该熟皮子的熟皮子,该准备果干的准备果干,该把棉花拿出来晒得就晒,记得吧棉籽去掉,去了棉籽的和不去棉籽的价格不一样。
商队开春就会到来,家里现在也该忙起来了,交易的曰子就那么一个月,不准备自家的事情,拿着叉子对着我干什么,赶紧的,去干活,等我五个手指头弯下来了,想干活都没机会了。“
田元义伸出来一只手,一根指头已经弯曲了下去,面前的胡子们有些犹豫,田元义的第二根手指也弯曲了下来,远处的胡子已经开始往棉花地里走了,等到田元义的五根手指头全部弯曲了下了握成拳,面前就剩下两个白胡子老头。
”强盗!懦夫!雪山下再也没有英雄了。“老头子的悲哀的看着自己的族人。
田元义很理解老头子的意思,头两个字是在说唐人,后两个字是在说自己的族人。他看着两个老糊涂蛋忧郁的说:”我们是强盗,你的族人是懦夫,你想干什么?你希望看到我们的脑袋被砍下来么?然后再看着你们的族人的脑袋也被砍下来,人死光了你是不是就感到非常满意了?
我猜一下,你的儿子一定是被大军杀死的吧?你们两个家里都没什么人了吧?你们自己是不是也已经活腻了吧?
老混蛋,你看看那些干活的人,他们的家里还有人,还有父母妻儿等着养活呢,他们和你不一样,你们两腿一蹬死的无牵无挂,临死还能出口恶气,他们怎么办?
雪山上赞扬的英雄都是自私自利的混蛋,如果能带着族人越过越好,这样的英雄当然值得赞颂,可是从巴腊海到莫立海他们那一个能给族人带来好处了,人家魔王好好地住在雪山上没事敲敲鼓,唱唱歌,自娱自乐的没听说把谁家的孩子抱去吃掉,就算是喜欢把公主关起来欣赏,关巴腊海屁事,巴腊海为了显示自己的武勇就要去杀人家,结果弄得雪山倒了,巴腊海倒是把魔王杀死了,可是他的村子也被雪山埋掉了。
我就奇怪了,你们怎么只赞颂巴腊海救回了公主,就没人去想想他村子里被雪山压死的那些人愿不愿意啊?
走吧,我今天不想杀人,你可以接着去村子里骗骗那些傻子,让他们接着干蠢事,然后你躲在暗地里偷笑,去吧,继续去骗你的族人去送死,这和我关系不大,你们今天的棉花一定要交上来,少一两都不成,这就是惩罚。“
田元义把话说完,看都不看那两个恶心的老头子,又躺在棉花堆上继续想心事,两边护卫他的老兵笑着摇摇头,继续抱着自己的长刀在周围巡视。
老头子还是会去摘棉花去了,田元义说话的时候声音很大,很多人都听到了,尤其是一些妇人紧紧地拉住自己的男人,让他陪着自己摘棉花,不敢放他离开。
田元义斜着眼睛偷偷的看了两个老头子一眼,发现不论他们走到哪里,那里的人群就会散开,一大片空地上只有两个老头子自己在摘棉花,下场凄惨。
这番话田元义已经说过最少五遍了,只要遇到反抗他就会这么说,分化敌人远比消灭敌人更加的轻松,没人会知道,他身边的五十个老兵才是整支大军中最强悍的存在。
第二天出工的时候,没看见那两个老头子出现,临时选出来的村长告诉田元义,那两个老头子死了,一个把自己吊在村头,一个在儿子的坟墓前抹了脖子。
田元义痛苦地闭上眼睛,过了一会才睁开眼睛对村长说:”派几个人把他们埋了吧,钱我来出,现在不打仗了,能少见到尸体就少见,埋人的几个人还是算他们出工。“
村长感激的鞠了一躬就去派人了,留下田元义伤感的看着这片大地。
老兵们鄙夷的看着田元义,昨晚给自己布置杀人任务的时候这家伙可是神情狰狞,没有半分的和善可言。
”明天咱们需要换地方了,这个地方已经算是安定了,只要我们不过分的煎迫,不会再发生以前的那些暗杀了。“田元义抖抖袍子上的土,吐掉嘴里的沙子,再一次咒骂了该死的风沙,就匆匆的回到自己的马车上去了……
书院的图纸送过来了,同时过来的还有一个班的学生,他们的任务就是负责把驼城的低盘装好,也就是把五万头骆驼按照图纸的要求放在合适的位置上,并且负责将驼城上的重量均匀的分布在每头骆驼的身上,这是一个繁杂的工作,公输甲亲自赶了过来,驼城出发的起始点就是高昌。终点就是乱石城,也只有这一代的隔壁才符合驼城来回移动的要求,这里也是唐军须要驻防的重点区域,一旦西域胡人突破了云烨的防线,他们就会沿着伊吾州窜进隶属关内道的突厥草原,或者攻破玉门关直扑陇右,只要两种状况出现任何一种,云烨除了自杀谢罪没有第二条路好走。
驼城已经是重中之重了,不许尽快的建起来,哪怕不能发挥最大的效能,也能起到震慑敌军的作用,或者还能逼迫突厥人早点下决心西进。
对于碎叶城,怛罗斯,阿拉木图云烨毫无办法,自己的大军不能开过去,只要开过去自己的身后就会盗贼蜂起,让自己烦不胜烦,这个时候云烨发现自己现在很像后世的某国人。
绥靖的法子用了,囚笼政策也用了,扫荡已经是家常便饭,除了没抢花姑娘,他把能用上的招数全用上了,终于给自己营造了一个安定的大后方,这里终于显现出一种健康的社会秩序。
云烨的这些方法获得了李二的大力肯定,认为这是在帝国占领区可以借鉴的好办法,命兵部整理了云烨的战术,战略,分发给各个羁縻州的总管作为第一战术选择。
李靖认为云烨能在风云激荡的庭州迅速打开局面,稳定当地的事态,将各种奇思妙想混合运用,达到了最佳效果,已经可以称之为将了,要知道李靖以前对云烨的评价是能带好一支舰队就不错了,在陆地上只配率领一千人,做一个校尉已经有高抬之嫌,而且自己只需要三百人就能击破云烨的一千人,时间还用不了多久,这个评价就连程咬金都没有反驳。
在李靖看来,云烨之所以能够战无不胜的,就是仗着自己的聪明脑袋,总能想出了来一些出人预料的法子,能将手中的武器运用到极致,至于提到战术,战略,他不认为云烨有这个东西。
而聪明脑袋这是最靠不住的,要是有一天脑子进了水,数万大军跟着这样的二百五统帅就算是进了鬼门关,李二也是这样的看法,所以在正规的战场从来不动用云烨,只有在一些需要冒险,需要运气,需要智慧的地方才会让云烨放手大干,这就是兵法中的用之以奇。
五千里瀚海交给李靖的话,老家伙说了最少三十万精兵,少一个这个仗就没法打,李二听到这话眼睛差点凸出来,满大唐也就五十万精兵,要是交给李靖三十万,自己还能睡得好觉吗?至于十六卫的几个大将军,总是嚷嚷着给十万铁骑自当横扫西域直到天边。
这话李二相信,大唐的十万精骑杀到天边问题不大,可是提到驻守瀚海,一个个都把脑袋摇的像波浪鼓,这就是为什么李二会力排众议让云烨取代苏定方成为瀚海军统帅的原因。
驼城的出现让李二喜不自胜,不止一次的对长孙说,云烨就是一颗豆子,不砸不出油。沙漠里出现一座移动的城池,什么人才能想出来这样的法子?除了云烨没别人,李二曾经拿驼城笑话过李靖,问他如果手里有这样的一座城,五万人还能不能锁死边隘?
每回看到李靖那张无奈的脸,李二就越发的觉得自己圣明。有了驼城,敌人就算是钻到身后都不要紧,关门打狗而已,敢绕过敌人的雄城孤军直入的也就霍去病那么寥寥几人,他不认为那些吓破胆的突厥人敢有这个胆子。
,(未完待续。)
第三十节利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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