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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意接受格雷夫斯先生的挑战”。
这一标题,别说新奥尔良市民,就连格雷夫斯本人看到都是一愣——他什么时候说要挑战薄莉?
文章里,薄莉先是澄清了这种演出方式的出处,绝非格雷夫斯所说的印度。
接着,她说自己已经收到了格雷夫斯迫切想要挑战她的决心——他不仅照搬了她的演出模式,还剽窃了她的演出规则,这不是想挑战她是什么?
薄莉的文字非常心平气和。只要格雷夫斯先生的“怪景屋”开业,她愿意第一个过去挑战。
如果格雷夫斯可以把她吓成米特那样,她愿意永久离开新奥尔良。
反之,格雷夫斯则要遵守自己的承诺——如果她在八分钟内通关,则要给她一千美元。
这显然是一个不公平的挑战。
薄莉输掉挑战的代价是,永久离开新奥尔良。
格雷夫斯却只要遵守自己的承诺就行。
这样一来,格雷夫斯想拒绝这个挑战都不行——如果拒绝,那就是公开承认,“怪景屋”不如薄莉的马戏团。
薄莉的演出可以吓倒城里有名的三位绅士,格雷夫斯的“怪景屋”却连薄莉一个女流之辈都无法吓倒。
那谁还会去看格雷夫斯的演出呢?
格雷夫斯这才发现,薄莉能在新奥尔良混得如鱼得水,是有原因的。
她操纵公众舆论的本事,绝不弱于纽约一些小型企业家。
格雷夫斯怀疑,“克莱蒙小姐的马戏团”真正的掌权人,可能是一个男人。
不然,薄莉作为一个女子,怎么可能有这样的智慧?
于是,格雷夫斯在报纸上回应说,欢迎薄莉前来参观“怪景屋”,也愿意接受她提出的条件,但前提是,进入“怪景屋”的必须是薄莉本人。
格雷夫斯没有强行要求,必须是薄莉一个人进去。
她毕竟是个女人,要是在“怪景屋”里被吓出个好歹,那他也不用营业了。
如果薄莉执意要一个人进去,他甚至会找个人陪她一起,以免公众舆论对他不利。
在格雷夫斯看来,米特等人之所以会成为新奥尔良市民的笑柄,是因为他们弄错重点了。
对付薄莉这样的女人,批评诋毁是下下策——这样不仅不符合南方绅士的身份,还会成为她起诉的把柄。
必须得利用女人胆小柔弱的天性去打败她。
格雷夫斯一眼看穿了薄莉的把戏,她在报纸上这么说,无非是想激怒他,好让他跟米特他们一样,在报纸上跟她吵起来。
然后,她就可以收集证据,起诉他诽谤。
格雷夫斯早就料到了她这一招,措辞相当谨慎,绝不会侵害她的女性尊严。
薄莉估计没有想到,他居然这么能忍,直接答应了她的要求,请她到“怪景屋”里参观。
女人的胆子都像珍珠鸡一样小,看到他在报纸上这么说,估计已经被吓坏了,正忙着在家里抹眼泪吧!
格雷夫斯轻蔑地想,转头就把薄莉抛在了脑后,继续指挥置景工布置“怪景屋”。
薄莉完全不关心格雷夫斯在想什么,另一件事情彻底占据了她的心神——埃里克不见了。
前段时间,他因为食髓知味,总是用一种晦暗不明的眼神盯着她。
不管她在干什么,他视线的落点,总是她的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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